1.根據研究院年度戰略發展規劃,負責制定部門年度合成新產品開發計劃;
2.為團隊設定具體可衡量的目標和績效指標。負責和管理團隊,確保團隊成員的工作協調和效率。在授權范圍內做正確的決策,包括資源分配,項目規劃和人員調度、對外協調資源;
3.負責部門團隊成員的培訓和發展,包括技能提升和績效和工作成果評估。負責督辦團隊KPI年度、季度、月度制定,執行和評估;
4.總結產品開發工作情況并向上級和技術管理委員會匯報工作進展,協調解決項目執行過程中的問題;
5.負責開展研究院外部技術力量評估并協助推進對外技術合作;
6.負責新產品、新技術研發過程中技術資料整理及總結,形成標準操作規程及生產方案;負責小試到中試過程中的轉化問題;
7.負責組織實施新產品開發和現有產品技術改良,監督指導項目開發過程并促成產業化;
8.對生產部門提供技術支持,協助解決生產中出現的技術問題,編制生產工藝方案;對新開發產品對客戶提供售后技術支持服務;
9.負責新產品、新技術研發過程中的知識產權撰寫;
10.負責制定產品開發項目年度預算,控制預算執行情況;
11.配合完成研發平臺、研發項目、政府資金申請等項目申報工作;
12.制定并優化部門工作制度、工作開展流程,確保團隊的工作遵守公司的規章制度和行業標準,負責監督檢查本部門及相關部門按照研發管理制度及流程執行項目情況;
13.按期保質完成領導交辦的其他臨時性工作。
1、學歷職稱:研究生及以上,有機化學、分析化學、材料化學、化學工程與技術、高分子化學專業;
2、年齡要求:45周歲及以下;
3、工作經歷:10年以上化工/新材料領域研發工作經驗,7年及以上研發項目開發經驗,3年以上團隊管理經驗;
4、業務知識:具有較強有機/高分子合成技術專長,能領導并幫助團隊解決關鍵技術問題,對生產工藝設計具有一定經驗;化工類新材料產品生產和使用的一般知識,對新材料產品市場有一定了解;
5、業務能力:具備行業發展趨勢研判、新產品研發和技術攻關等能力,具備良好的溝通協調、計劃與執行能力;實驗設計能力、實驗數據分析總結能力;
6、團隊建設:認同富海企業文化,能夠明確團隊目標,建立信任感,培養團隊精神,增強凝聚力,促進團隊協作;具有人才培養意識。
在求職過程中如果遇到扣押證件、收取押金、提供擔保、強迫入股集資、解凍資金、詐騙傳銷、求職歧視、黑中介、人身攻擊、惡意騷擾、惡意營銷、虛假宣傳或其他違法違規行為。請及時保留證據,立即向平臺舉報投訴,必要時可以報警、起訴,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
